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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在线登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规则

[ 发布时间]: 2012-11-20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第一条 根据《KOK在线登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第三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

第四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组成由学院提名,研究生院初审,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第五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

第六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配备秘书一人,主席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七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各类会议。若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会议,视为自动辞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初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二)初审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三)初审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四)确定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的科目、范围和考试委员会成员名单;

  (五)推荐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名单。

   第九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授予学位的建议或有关事项的决议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议案,如有1/3以上(含1/3)委员提出复议要求,可以进行一次复议。

第十一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问题时,可邀请学院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家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充分听取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及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该委员须回避。

第十三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须对会议讨论的内容保密,并执行和维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议或评议结果。